三部门征求意见,规范中介机构IPO服务-国际原油
来源:民众期货 2024-08-19 11:10
克日,司法部会同财政部、证监会配合起草了《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然刊行股票提供服务的划定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划定》)。备受业界关注的是,《划定》明确提出,中介机构可分阶段收费,但收费不得与股票刊行上市效果挂钩;地方政府也不得为公司上市提供奖励,违反相关划定的,应当予以追回。
以下为《划定》原文:
司法部关于《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然刊行股票提供服务的划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然征求意见的通知
为了规范公然刊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,提高上市公司质量,珍爱投资者正当权益,司法部会同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起草了《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然刊行股票提供服务的划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然征求意见。民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1.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
2.邮件发送至:yjzjgffw@moj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然刊行股票提供服务的划定》意见”字样。
3.信函寄至:北京市向阳区向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立法二局(邮编100020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然刊行股票提供服务的划定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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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5日。
司法部
2024年8月16日
附件:
《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然刊行股票提供服务的划定(征求意见稿)》
关于《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然刊行股票提供服务的划定(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
泉源:司法部官网
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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